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中部偏西南,北纬23°38’15″~24°26’05″,东经101°16’30″~102°16’50″之间,县城驻地桂山镇,距省会昆明市180公里,玉溪市政府所在地红塔区90公里。全县总面积4223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4139.6平方公里,坝区面积83.4平方公里,境内最大纵距88.2公里,最大横距102公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哀牢山主峰大磨岩峰3165.9米,最低海拔漠沙镇南蒿村422米。受海拔差影响,呈明显垂直立体气候。境内共有一江三十二条河流,大多具有高山蓄水、山腰发电、山脚灌溉的水能蕴藏量127.22万千瓦,居全市首位。新平境内资源丰富,保留着原始森林29万多亩。有高等植物219科1402种,兽类75种,禽类135种。金属矿有金、银、铜、铁、铬、镍、钴、铅、黄铁、水银、铝、钯、铀,非金属矿有煤、石灰石、白云石、蛇纹石、石膏、石棉、水晶、滑石、叶腊石、大理石,其中铁、铜矿石蕴藏量分别占全省探明储量的48%和25%。2006年末,全县总人口270101人,世居民族有彝族、傣族、汉族、哈尼族、拉祜族、回族、苗族、白族等;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64人。
新平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个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袭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百除外。
2、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度。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结合《婚姻法》、《物权法》等,可知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其与被执行人配偶协商,且须申请执行人认可;协商不成的,由被执行人配偶提起析产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确定。财产份额确定后,对属于被执行人配偶份额裁定解除控制措施。